“宝洁销售额的持续下降其实有多方面的因素,首先是美国以及全球受次贷危机造成了总的需求的下降;其次,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后,宝洁的基数已经相当庞大,增长速度放缓也在情理之中。”一位外资日化企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,观察宝洁的销售额放缓没有意义,其收益率增长速度相对于销售额的增长速度来说,仍在加快,说明宝洁受成本上涨的影响有限。
“就宝洁来说,原材料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并不高,主要还是市场的操作费用,像广告费、市场推广费用等。对于成本的压力,宝洁这样规模的公司,完全可以通过销售的增长以及优化管理的方式去分摊。但是近两年来销售增长放缓,依靠增长来分摊成本上涨压力的方式受到了考验。”该人士进一步表示,今年以来,联合利华通过从宝洁挖人,在营销上参照宝洁,给宝洁压力更大。从来不去超市购买陈列的宝洁,也开始花钱去买,这部分费用的增加反而更加直接。
该人士认为,其实宝洁只是想通过涨价保证利润的快速增长。
市场地位之辩
其实在众多细分领域内,宝洁均具有一定的市场主导地位。
虽然日化产业是个完全竞争行业,但据有关资料显示,宝洁目前的市场份额已占据半壁江山。同时,在完成了对吉利的整合,将欧乐宝与佳洁士进一步推向二三级市场等一系列大动作后,宝洁在口腔护理行业的市场份额也大幅增加。
依据《反垄断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单个经营者占有50%以上的市场份额就可视为在行业内占有支配地位。而目前宝洁除在清洁用品、彩妆护肤品的市场占有率未达标准以外,其他品类产品估计均已占据领头羊地位。
对此,李轩认为:“是否具有垄断地位还是应该由其市场份额来认定,但并不是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就意味着其占有市场支配地位,两者并不互为充要条件。”
他还指出,关于市场份额的调查数据并不会很准确,各方给出的数据都不一样,给执法部门的调查造成了相当大的难度。因而仅靠网上的数据就判定其垄断地位是不科学也是不全面的。在垄断法并不完备的情况下,即使相关部门对此调查也需要经历很复杂、很漫长的过程,才能予以判断。
“在洗发水领域,宝洁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无可争议的。”上述外资日化企业的人士则对记者表示,宝洁在口腔护理和护肤行业也有很强的话语权。但记者了解到,由于目前出台的《反垄断法》不同于国外类似法律,具有“只反垄断行为,不反垄断地位”的特点,因而即使宝洁被论证为具有垄断地位,如果没有影响市场正常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,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。
李轩指出,像宝洁这样的跨国公司在国外有应对《反垄断法》的经验,而在国内市场往往不受约束,我国该项法规的出台将对企业自主行为与自我约束产生一定的作用,同时跨国公司顾及法律风险将不会轻易地采取垄断行为,在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上也会进行慎重地考虑。 |